兹有张晔,男,学号:21810031073,机电工程学院2018级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生,学校根据《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校教〔2017〕44号)第十章第四十五条第(四)款规定的要求,对张晔同学作退学处理,并要求我院把张晔同学的《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》送达其本人。我院于2024年12月26日以邮寄方式将《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》寄给其本人,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。
特此发布本公告,即日起10日内(即2025年1月17日前),如果张晔同学对此有异议,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超过期限未提出书面申诉,视作张晔同学的《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》已送达其本人。
特此公告
机电工程学院
2025年1月7日